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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上路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承担?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几个典型案例,一起来关注。
无证逆行闯红灯
被撞受伤负全责
2025年6月21日,15岁的小韦驾驶电动摩托车载着朋友(同为15岁)行至路口,无视红灯径直闯行,结果与一辆绿灯刚起步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小韦和朋友连人带车向前冲出摔倒在地,万幸未造成严重伤害,仅受轻伤。
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小韦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一死一伤
负事故主要责任
2025年3月23日傍晚,17岁的小橙(化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小林(化名,16岁)回家。途中因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与贾某某驾驶的车辆猛烈相撞。事故造成小橙颈椎爆裂骨折全瘫,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林右侧胫骨骨折重伤。
交警部门认定,小橙无证驾驶、超速且未佩戴头盔负主责,贾某某超速行驶负次责。因赔偿协商未果,小橙父母及小林父母将贾某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共计51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橙明知未达法定驾驶年龄仍违法上路,自身过错显著,应承担70%事故责任;贾某某超速行驶承担30%责任。经调解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18.47万元,贾某某另行支付小橙家属19万元;小林获赔交强险1.53万元,剩余2700元医药费由贾某某承担。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载同学
发生事故后赔偿70万元
2022年3月4日,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同学李某(未满16周岁),在某路口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致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父母起诉索赔10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最终赔偿70万元。
法律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一名15岁女孩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8岁弟弟出行,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受伤。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现象多发,主要成因包括:
法律意识薄弱:对交通规则与法律后果缺乏认知;
心理不成熟:受同伴影响、寻求刺激或“炫耀”;
家庭疏于监管:家长未妥善保管钥匙,甚至纵容驾驶;
抱有侥幸心理:部分青少年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查,同时缺乏对事故后果的认知和警觉。
交警提醒
希望广大家长真真切切地认识到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危害,管好各类车钥匙,切实尽到监护责任,日常要注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升孩子在参与道路交通时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安全出行是每个人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消息来源于东莞慧教育
■ 编辑/陈瑶
■ 编审/李华文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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